公募基金PK私募基金:相信牛人亦或机制?
尽管股票市场震荡更加剧烈,基金业绩表现更加分化,但是,2007年国内公募性质的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仍然获得了平均年化收益率约为100%的投资业绩,仍然延续着2006年基金业绩的辉煌。与此同时,同期可比有业绩数据可考证的私募基金的整体业绩表现继续不如人意,令许多抱有更高投资收益期望的投资者大失所望。令人疑惑的是,在创造了辉煌的投资业绩之后,在公募基金经理继续仍然“洛阳纸贵”的情况下,越来越多明星级的基金经理(如博时的肖华、嘉实的王贵文、上投摩根的吕俊、工银瑞信的江晖、华夏的石波、建信的李华、景顺长城的李学文和杨兵兵等)竟然选择了投身私募基金。留心的基民不免要问,我们应该继续持有或追加投资公募基金,还是应该追随明星基金经理的足迹转而投资私募基金呢?在此,我们需要解读三方面的问题:什么是私募基金?私募基金有何特点?如何选择和投资私募基金?
第一,什么是私募基金?我们先来看国外有关私募基金的定义,对私募基金的定义主要有两个,一是根据买卖对象定义私募基金,私募基金的主要收购对象是未上市公司,一般运作过程是:买入,整理,上市。近年私募基金快速壮大,有实力的私募基金如美国黑石集团,管理的基金多以上市公司为目标,买下后将其私有化,整理,再上市,或分拆销售以获利。所以,单一按照买卖对象下定义,已不合时宜。二是根据募资方式定义私募基金,私募基金多以合伙人(Partnership)方式成立,而非公开(Public)募资。私募基金管理者与投资人士伙伴关系,根据美国公司法,参与运作的合伙人叫一般合伙人General Partner,提供资金但不参与日常运作的叫做有限合伙人Limited Partner,合伙人的股份和权益只能在二级市场(Secondary Market)买卖。按第二个定义划分,对冲基金和风险创投基金(Venture Capital)都属这类,因此,“私募基金”其实是统称。私募基金募资对象主要为“受信投资人”(Accredited Investor,美国定义为拥有100万美元净资产额20万美元年收入人士)。私人股权投资风险较大,不合适风险承受能力小的人;另一方面,也没精力去应付成千上万小投资人,这是小散户无法参与的原因。
了解国外私募基金的基础上,我们再来看国内私募基金的情况。由于国内《基金法》、《公司法》、《创投法》的局限性,以及国内投资工具的局限性,私募基金主要集中在二级市场股票投资领域和一级市场之前的股权投资领域(其中包括私募股权投资基金PE/风险投资基金VC)。前者多采取契约型一对一或一对多的法律形式,私募基金经理多为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下海以及民间自立门户的股票高手,为了争取公众信任、扩大私募规模、解决税收法律地位等问题,有些私募基金还会借道信托公司的平台进行运作,这样的私募基金也就与公募基金具有了可比较业绩的基础。后者多采取公司型的法律形式,多为海外私募基金独资、合资或者由海龟派、职业经理创办、多集中于投资有望上市的公司股权,广泛驰骋于股票市场的一级发行市场甚至风险投资市场。
第二,私募基金有何特点?归纳来说,私募基金相较公募基金具有如下三个特点。其一:更加个性化,私募基金的投资人和管理人可以签署更加个性化的合同或者协议,如果是一对一的合作,则可以在投资对象、投资时限、业绩分成、信息披露方式等各个方面进行充分协商,量身定做。正因如此,在国内法律和信任较为缺乏的情况下,投资者或信托公司往往过于干预管理人的投资行为,管理人往往过于在意业绩分成的利弊得失 ,从而使私募基金往往不能摆脱人性的弱点,这也是许多一对一或信托型私募基金不能战胜股票市场、不能战胜公募基金的重要原因。2008年开始,公募基金公司将获准试点开办专户理财业务,可以预见的是,公募基金将与私募基金在一对一的受托投资管理领域展开新的竞争。其二,更加多元化,公募基金由于公开性和流动性的需要,往往只能投资于可以公开交易的投资品种,加之国内的基金法只是规范证券投资方面的法规。私募基金则可能涉猎的投资对象将更加广泛,从理论上来讲,股票、债券、期货、黄金、外汇、权证、大宗商品、房地产、产业股权、退市股权、林产、矿产、未流通股权、种子股权都可以列入其投资范围。应该指出的是,其投资机会是多元化的,当然其投资风险也是多元化的。其三,更加长期化,从国外尤其是美国的情况来讲看,私募基金往往采取有限合伙制的公司组织形式,也就意味着投资人和管理人将基于信任进行长期投资合作,冒长期投资风险,获长期投资收益,随着中国《公司法》和《基金法》的不断修订和完善,相信公司型的私募基金必将成为未来中国私募基金的主流。
第三,如何选择和投资私募基金?其一,鉴于私募基金具有更加个性化、更加多元化和更加长期化的特点,建议那些可用于投资的资金规模较大、有志于做多元化资产配置、并且做好长期投资准备的投资者,可适量尝试投资自己有所认知领域的私募基金。其二,鉴于国内私募基金不仅存在不同投资领域的市场风险,而且面临法律地位不清、税收地位不明、分类监管不到位的特别风险,普通投资者没有必要贸然涉猎私募基金。从国外的经验来看,尽管私募基金发展较好,但其规模相比共同基金还是小得多(通常前者不及后者的十分之一),而大多数只是少数富人玩的财富游戏。其三,与其迷信牛人,不如相信好的机制,公募的开放式基金之所以能够在欧美生根发芽,长盛不衰,不仅是许多明星基金经理的成功,而且是共同基金这套投资管理运作机制的成功,在国内私募基金的法制不健全、监管不到位、公信力不强的情况下,指望少数明星基金经理尽快建立完善的机制、战胜人性的弱点,从而战胜股票市场(一对一型或信托型)进而普遍取得超额收益是不太现实的。所以,那些普通基民没有必要因迷信明星基金经理而转投私募基金,对于明星基金经理来说,投身私募基金也许是开辟一片新的事业天地,对于普通基民来说,贸然投资私募基金指望获得超额收益也许只是一种幸运。